为贯彻落实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强化工作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现将《钦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钦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21日
钦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全面落实社会公众对我局所提意见建议的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成效,提高公众满意度。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钦州市做好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17〕92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钦绩办发〔2016〕20号)文件精神,经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实事求是、便于落实、务求实效”的原则,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加强作风建设,实现服务为民。
二、整改内容及整改措施
归纳整理涉及我局2016年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结合我局各科室的工作职能,提出重点和其他整改问题工作措施、责任分解。
(一)重点整改内容及措施
整改内容:进一步加大钦江、茅岭江等重点流域的环境保护力度,特别要加强沿江城乡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整治畜禽养殖、城镇污水和垃圾等对水源的污染问题,改善钦州城区饮用水源水质。
整改目标:根据我局职责,年内完成钦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度实施方案、钦州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钦江、大榄江、南流江整治方案、钦州市钦江东、钦江西断面水体达标方案的组织编制工作并报市政府实施。
整改措施:1.编制钦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度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印发,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2.钦州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印发,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3. 组织编制钦江、大榄江、南流江整治方案,报市政府印发,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4.编制钦州市钦江东、钦江西断面水体达标方案,报市政府印发,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责任领导:曾世东副局长;责任科室:总量控制监测科;整改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二)其他整改内容及措施
问题一:杜绝政府在先建后环评的作法。
整改目标:杜绝未批先建项目。
整改措施:1.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建设单位的环保守法意识,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2.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严厉查处“未批先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邵克权副局长、王武坤总工程师;责任科室:审批科、市环境监察支队;整改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问题二:加强对市内各企业环保方面知识培训。
整改目标:加强宣传教育,使企业规范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建设,明确企业在环境保护中的主体责任。
整改措施:1.排污许可制实施专题培训;
2.加强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
3.联合检察服务室到企业宣传;
4.在环境监测、环境执法中加强环保相关法规的宣传,促使企业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责任领导:黄济华副局长;责任科室:法规宣教科;整改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问题三:希望钦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多对乡镇农村的饮水水质污染加强检测。
整改目标:保障饮用水安全。
整改措施:1、根据广西环保厅《全区环境监测方案》,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和县级环境监测站定期对市级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2、根据广西环保厅《全区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方案》,灵山县和浦北县环境监测站对部分农村饮用水源开展试点监测。
3、若发现市辖区内有饮用水受污染情况,及时跟踪监测,并采取应急措施。
责任领导:曾世东副局长;责任单位:总量控制监测科,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四:在钦州市环保局年审黄标车时工作人员在没有公示的情况下就说外地的黄标车不办理了,搞得大家都没有时间准备,希望有关部门能有几天的公示时间让大家有个时间安排。
整改目标:及时对有关文件进行公示、公告,让群众多了解情况,消除或减少误解。
整改措施:加强宣传,明确要求各检测机构在执行相关文件、通知时,必须及时进行公示、公告,方便群众知晓。
责任领导:曾世东 副局长;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机动车管理中心;整改时限:2017年6月底前。
问题五:被访者住的地方有一个建筑工地在钦州宾馆旁原来是财经中专,昨晚一个晚上没得睡,晚上吵,24小时施工,应该晚上11点后停工,已经打过12345和环保电话,上面要求停工或者特殊施工时要公示,响应群众的呼声和建议,可是现在都建到二三层了,还是每天24小时施工,他们有发过短信但没什么用。
整改目标:加强对企业的检查指导,要求企业加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将及时向周边群众公示。
整改措施:1.加强管理,及时告知周边群众。因施工工艺要求或者特殊情况需要的企业,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示周边群众。被访者所指施工工地为“恒基华府”房地产项目。我局加强对该施工现场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其加强管理,采取措施,合理调整施工工序,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夜间施工频次,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该施工单位工程进度,预计2017年8月底全面完成主体楼面混凝土浇筑,以后恢复正常作业后将不再产生夜间连续施工噪声。
2.加强监督和宣传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定期报送连续施工计划并要求公告周边居民。同时我局加强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责任领导:邵克权副局长;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各县区局(分局);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三、整改步骤
(一)明确任务,落实整改工作(5月15日—7月31日)。将涉及我局的整改内容根据各单位、各科室的职责要求布置安排工作,承担2016年度我局公众意见建议整改任务的各相关责任科室、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通过汇总整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限,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整改工作开展。将整改方案公示到网站上,接受群众监督。
(二)督促检查,保障整改效果(
(三)回头查看,总结整改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公众评议意见建议关乎公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且此项整改工作列入绩效考评中,因此我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认真部署,全面落实整改工作。
(二)落实整改措施,注重整改成效。在整改过程中各相关科室、单位应积极应对,认真分析原因,针对性地提出有效整改措施,保证整改成效。加强沟通,积极协作,共同推动整改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好相应的材料收集等汇总工作。加强与市绩效办联系紧密、听取指导意见、接受督查考核,保证整改事项落到实处。围绕整改内容抓落实,确保并扩大整改成效,争取最大程度提高公众满意度。
钦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