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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质检利剑” 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2017-11-23 08:11 来源:钦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字体: 【打印文章】

   为加强对全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管,打击违法生产、销售食品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区局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7年“质检利剑”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桂质监发〔2017〕7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质检利剑”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我局印发了《钦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质检利剑”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钦质监办发〔2017〕21号),由科、稽查局联合,通过专项检查和“双随机”工作相结合开展这次执法检查。 

  此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检查辖区内获证食品相关产品企业29家次,主要涉及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食品用纸包装容器、餐具洗涤剂、压力锅、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日用陶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 

  二、主要工作 

  (一)对获证企业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进货验收、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是否索证索票,是否保持生产许可必备生产条件,未发现严重违法行为。个别企业出厂检验工作落实不到位,执法人员要求企业认真按照获证要求保持持续生产必备条件。同时严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无证生产、销售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经排查,我辖区内无餐具洗涤剂、压力锅、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企业。 

  (三)结合今年的广西名牌和名优产品执法打假护航行动”工作,我局对辖区内的坭兴陶企业通过现场检查和对行业协会中心的的走访,未发现行业乱象,在对企业的服务中,市局听取企业的发展情况,查找假冒品牌的违法行为线索,鼓励企业发现假冒自身品牌等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同时在生产许可、质量、认证等方面指导企业查找问题,督促整改,现场向坭兴陶行业协会中心和广西名牌、名优产品的企业宣贯《产品质量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知法、守法意识,指导企业在包装上规范使用“广西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标识。目前未发现有假冒我市企业地理标志产品、名牌产品的违法现象。 

  (四)今年我市食品相关产品经区局、市局监督抽查34个样品,均合格,同时区局专项检查移交1起生产不合格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材料,目前正在后处理中。 

  (五)为规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标准执行和标识使用,2017年10月17日在市局召开辖区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标准修订及规范产品标识标注工作会议。 

  三、下一步工作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质检利剑”工作要求,加大检查力度,针对性地对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和处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排除消费安全隐患,严查无证生产行为,将执法与服务相融合,增强企业守法责任和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企业良好发展。 

    

    

    

                     钦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1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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