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15〕6号)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中考统一考试工作方案》(桂教规范〔2016〕4号)要求,从2017年开始,我市体育中考成绩将由原来的30分提高至60分,我局结合我市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2017年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教育局
2017年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15〕6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学校体育工作发展,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更好地实现学校体育课程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中考统一考试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二、工作机构
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在钦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考试项目、计分方法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项目
第一类:跑——50米跑或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
第二类:跳——立定跳远。
第三类:投——原地正面掷实心球(2kg)。
采用2+1(2项必考+1项选考)办法,必考项目为立定跳远、原地正面掷实心球;选考项目为50米跑或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从中选一项。
(二)计分方法
每个项目满分为20分,共计60分。考生中考体育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后一并转换总成绩等级。
(三)考试方式
由市或县(区)教育局组织考评人员到所辖考点统一考试,建议各县、区和市直中学均采用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的电子测试设备考试。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17年5月,具体时间安排由各考区自行确定,但必须在
(二)考试地点
中考体育考试地点原则上安排在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各考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以分片集中设置考点,也可以以校为单位设置考点,但必须统一安排考试。
五、关于免考、缓考、缺考等有关规定
(一)免考与缓考
1.考生考前因病、受伤不能参加体育考试或不能参加某一单项体育考试的,应在考前由本人提出申请,须具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证明,填写《2017年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由学校签具意见,经县、区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免予考试或免予某一单项考试。免予考试的,以及格分(即36分)计入升学总分;免予某一单项考试的,该单项以及格分(即12分)计入总成绩。
2.考生因先天性疾病或肢残、畸形(如严重脊柱弯曲、鸡胸、明显O型和X型腿等)免修体育课的,在考前由本人提出申请,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证明(明显肢残的考生可凭残疾证),并在考试前进行面检,填写《2017年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经县、区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对不能参加考试的以总分70%分值(即42分)计入升学总分。
3.凡申请免考的学生,学校须在考前3天张榜公示免考名单。
4.临考前发病或受伤者以及特殊时期的女生,可在考前申请缓考,填写《2017年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经学校核准后,报由所辖考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补考。如届时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申请免考,填写《2017年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经批准后按免考规定给予计分;无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缺考
无故缺考或考试时放弃某项考试的考生,不予补考,该项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考试工作实施要求
(一)考区和考场的设置及要求
1.全市设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区、市直六个考区。
2.各考区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3.考生所有中考体育考试项目必须在半天内完成,全市中考体育考试必须在
4.考点的选定以完全符合考试场地标准要求、利于封闭和学生就近考试为原则。
5.各考区考评长要认真检查考试的场地、器材、安保措施以及医务、后勤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是否符合体育考试设置要求,决定可否设置考点。
6.如遇雨天或其他原因影响正常考试,由考区正、副主考研究决定调整考试时间,通知监考人员及有关学校,并报市中考体育考试办公室备案。
7.各考区要与市中考体育考试办公室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二)考场的规定及要求
1.考点所在的学校要有领导负责落实考点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注意做好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2.各考点要认真准备好考试所需要的场地、器材等,并备有考评员、监考员和工作人员休息室。
3.做好考试的宣传工作,张贴有关考试规定和考生须知。
4.考点内要设医务点。
5.考点实行封闭,除当场次考生、主考、纪检、监考人员和医务人员外,未经考区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生所在学校要做好如下工作
1.要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中考体育考试的宣传工作。
2.考试前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结合毕业班体检进行),体检有异常的考生,按考试有关规定处理。
3.协助病残学生办好免试、缓考等有关手续。
4.按考区排定的时间组织好学生参加考试,并提前做好分组、分道、分项等工作,各校必须由一名分管校长负责考试的各项工作。
5.参加考试时,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要派出校领导和教师按时组织学生赴考。特别注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要服从考区的安排,尊重监考人员,如有问题及时向考区负责人反映。
(四)考生须知
1.做好考前准备,学习考试有关规定及规则。
2.凡病残学生必须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好免试、缓考手续。
3.考生要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如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考试前,考生要校对自己的报名号;考试时,听从监考人员分组检录列队进场,遵守考试规则。
5.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经监考人员检录后带领进场考试;考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考后做好放松活动。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每个项目考试完毕必须注意听清考评员读报的成绩,如听不清或对成绩有怀疑应及时向考评员反映。
7.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在考场内不得打闹、嬉戏。
8.考试完毕必须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不得纠缠监考员查问成绩。
9.有礼貌,尊重监考员、考评员,服从裁判。
10.如发现监考员、考评员有违纪行为要及时书面向主考或纪检人员反映。
(五)监考员、考评员队伍的组成及职责
1.监考员、考评员队伍的组成。各考区监考员、考评员由各考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统一选调,组成体育考试监考员、考评员队伍。监考员必须是在编在职的教师,考评员必须是在编在职的体育教师。
2.监考员、考评员的职责。
(1)监考员要认真学习考试规则,熟悉考试操作程序,考评员要认真学习评分标准,掌握正确的裁判方法。做到统一尺度,统一标准。
(2)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3)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文明礼貌,佩证上岗。
(4)考试前考评长要向考生宣布有关考试事项和要求。监考员、考评员对考生要态度和蔼,热情服务。
(5)监考员、考评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工作期间要服从安排,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经考区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
(6)监考员在开考前20分钟开始检录,并对缺考、缓考考生进行登记,带领考生到指定的项目考点,宣布考试纪律和要求。
(7)监考员、考评员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8)每个项目考试完成后,由监考员或随队教师带领考生离开考场。
(9)如果进行人工测试,记录考生成绩出现错误时,考评员应会同该项目的另一位考评员、考评长用红色笔予以更正,并签上姓名。
(10)各考点每场(半天为一场)考试完毕后,各考点要将测试数据导出后,分别存入两个U盘,一个由技术人员保管,一个由纪检监察人员保管;如果进行人工测试,考评组人员必须清点该场考试成绩登记表,核对无误后,将考试成绩登记表装入试卷袋密封并填写考试情况记录浮签后上交考务员,由考点学校安排3人以上的考务员及时上送市或县区招生部门保密室,由市或县区招生办按规定安排人员进行保密。
七、2017年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规则、方法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
八、考试成绩录入及报送要求
(一)考生中考体育的考试成绩由各考区招生考试院(办)统一组织汇总并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报送。如果是人工测试的录入,成绩录入时必须有录入员、监录员、复核员,每录完一袋即在试卷袋浮签上签字。对本考区考生的成绩核对无误后,备份两个U盘,其中一个必须装入试卷袋密封(并贴上封条)及填写有关标签后于6月10日前上交市中考体育考试办公室(基教科),另一份由各考区存档。
(二)各考区要认真做好体育考试的总结工作,并将书面总结和本考区考生的成绩评分记录表(附件5)加盖公章后于6月10日前交市教育局基教科。
九、纪律要求
(一)中考体育考试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发现工作人员、监考员、考评员违纪行为,由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二)各考区的主考要严格把好监考纪律关,市中考体育考试办公室对各考区考试情况随时进行抽查或复查,一经发现问题可令其停考或重考,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试过程中,发现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监考员、考评员即给予警告或撤换。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者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其他
各考区、各初中学校必须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要成立相应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谋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认真组织考试,要做好考风考纪监察工作,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2017年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市教育局。
附件:1.2017年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规则、方法及评分标准
2.2017年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
3.2017年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
4.2017年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
5.2017年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评分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