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钦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钦州市委:
贵委提出的第85号《关于加强城市公园建设助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坚持因地制宜,解决好高标准规划设计的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2014年,依据《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我局委托广西华威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钦州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2014~2030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实施。在规划中,根据我市的城市功能定位和既有的城市自然生态资源,一是明确了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总体目标,即力争在2020年建成现代生态滨海城市;二是对近期、中期、远期提出了分布绿化建设实施计划,如建设中期至2020年,建成区绿地率≥3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人;三是明确规划了各公共绿地的建设数量、地块面积、服务半径等等,如至2025年,中心城区计划建成公园39个,公园面积1425.24公顷,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0%。城市绿化专项规划的编制,对今后我市的城市园林绿化具有指导性作用。
二、关于坚持品味要求,解决好精品公园建设的问题
目前,我市已建成市区公园、广场数量达到15个,公园绿地面积达449.63公顷。但由于建设资金和用地征拆遗留等问题,我市的公园绿地建设还存在相当不足,一是城市公园功能建设和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园整体品质略显粗糙;二是城市园林绿化 “文化建绿”特色不明显等等。针对建设实际,近几年来,一是市园林管理处加大对公园绿地、道路绿地的管护工作,确保良好的绿化景观;二是根据市级财力投入,逐年对公园绿地、道路绿地进行绿化彩化、基础设施、文化设施等进行提升和改造,通过不断的补充和完善,逐步提升公共绿地的整体功能和品味。对于新的大型的重点的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项目,我局严格履行绿化方案审查职能,组织专家评审会,对方案设计进行优化把关;并在施工过程中强化对绿化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职能,确保绿化施工质量。
三、关于充分发掘空间,解决好对公园的就近需求问题
2010年以来,我们在加快推进城市市级、区级集中式公园绿地建设的同时,也通过“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等多种形式,结合城中村改造、道路打通和拓宽改造、河道治理、城市出入口整治、小区建设开发、街巷环境治理等工作,先后规划建设一批城市街头和社区小绿园、小游园,并根据市民的诉求,在绿地内布置一个小凉亭、一组坐椅等休闲设施和健身运动设施,目前已先后建成金桥街街头绿地、中行绿地、梅园路小绿地、白水塘绿地等74个街头及社区绿园。这些房前屋后的小游园、小绿园为市民日常生活提供了一个休憩和交流空间,为促进邻里团结和构建和谐社区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得到了市民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河西片区缺少城市公园绿地,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较低。因此,在2018年-2019年,我局计划结合河西控规规划,通过在河西片区挖掘利用闲置土地、城中村未利用地,增加建设若干街头公园绿地,一是为市民提供更多的就近休闲绿地空间,同时也是为确保在2020年公园绿地覆盖率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目前,建设前期的测算摸底工作已经展开。
四、关于坚持规范执法,解决好公园绿地管理的问题
2010年以来,我市先后已经制定有《钦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钦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钦州市城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钦州市城市公园管理规定》等等一系列公共绿地建设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了城市公共绿地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管护管理、工程监管、违法处罚等等各阶段的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公共绿地的管理工作,在下一阶段,我局计划一是对已建成的公共绿地进行测量和标示定界、确权;二是配合住建委,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配套工程严格按照审批的绿化指标进行验收;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做好依法执法;四是进一步加大园林绿化法制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绿化法制方面的知识宣传覆盖全市的所有角落,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爱绿护绿意识;五是对于损绿毁绿、侵占绿地情节较为严重的案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打击涉绿违法行为的良好舆论氛围。
感谢对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