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 政协提案
2017-08-31 00:00 来源:钦州市市政管理局 字体: 【打印文章】

  

对政协钦州市第五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答复

 

市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厕所规划和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政公厕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与广大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目前,钦州市主城区的市政公厕数量为76座:其中钦南区环卫部门管理29座,钦北区环卫部门管理2座,市园林处管理25座,滨海新城管委管理4座,业主管理16座。一直以来,我局都非常重视市政公厕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别是贵单位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公共厕所规划和管理的建议以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持续推进市政公厕的规划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市政公厕管理水平。 

  一是编制《钦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厕所建设专项规划》。为了逐步提高公厕等级,力争在“十三五”期末使我市中心城区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达到国家标准水平,我局组织编制了《钦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厕所建设专项规划》,已于201612月专题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该《规划》计划在2020年前,我市主城区公厕配套建设100座,滨海新城60座,钦州港区70座以上。另外,根据规划》要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公厕等设施应与其他做到“三同步”;车站、码头、体育馆、公园广场等共场所,公厕要求具体同点建设,不按要求配套建设的项目不得验收。同时,我市已在市区部分路段安装公厕导向标识牌,主要从景区景点、市场路口、主干路等开始指引,累计安装近60个公厕导向标识牌,为市民入厕带来了极大便利。 

  二是加快推进公厕改扩建工程,不断优化提升公厕环境。为了进一步改善提升公厕环境,我局按照“政府引导、属地管理、试点先行、创新发展、彰显特色”的原则,根据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公共厕所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文明办字〔201732)的要求,参照《广西城镇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评价标准》,不断加强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和文明环境提升工作,在新建、改建的公厕中增设更衣、化妆及短暂休息区,增加残疾人设施、增加扶手等,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力争在全市城市建成区内所有公共厕所达到实现“有水冲洗、有纸使用、有人管理”的目标。此外,我局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公园广场公厕立体绿化工程,使公厕建筑的风格与周围环境相适应,提升城市公厕品位。2016年以来,我市已新建(改建)公厕34座,其中:新建16座、改建13座,在建设5座。 

  三是探索公厕管理新模式,不断提高公厕管理水平。为了探索规范管理公厕的新路子,我局对在子材大桥西边桥底、火车西站站前广场等有商业价值的地段建设的公厕,适当考虑增建5-7的小卖部,由无偿经营的商家负责管理公厕、缴纳水电费等,既能有效、规范地管理公厕,又能进一步减轻财政压力。同时,为了保持公厕环境整洁,各公厕的主管部门均安排有专门的人员,采取每天早、中、晚清扫三次以上,以及点燃蚊香除臭气等方式对公厕进行保洁。此外,为了提高市民对公厕管理的参与度,在公厕正面墙上醒目的位置标贴有管理人员的名字和手机号码,以及12319市政服务热线电话,便于市民及时投诉和反映问题,确保公厕保持良好的使用环境。 

  感谢贵单位对市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钦州市市政管理局
2017年8月30日


设为首页| 收藏网站| 网站帮助| 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

Copyright ? 2009 - 2017|Qin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邮编:535099|联系电话:0777-3688200|网站标识码:4507000042

桂ICP备10005983号-1|桂公网安备:45070302000553号|本站建议使用IE8.0或同等以上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