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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3 17:53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文章】

   

对钦州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18号建议的答复 

  

张经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钦州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法律服务软环境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开放创新、港城联动、产业强市、生态惠民”发展战略,全市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特别是依托港口优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成功搭建了一批国家级平台,开通了至越南、新加坡等30多条班轮航线,引进了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丹麦马士基等国际航运巨头入驻,同时积极推进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建设,扩大东盟港口城市友好交流圈,缔结了一批国际友城和国际姐妹港。良好的基础设施及区域条件,使“钦州平台”成为北部湾经济区和全区对外开放的品牌。但是,要加速建设成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还需要在软环境建设方面作出更大的努力。您的建议很好,为我市加快推进国际航运法律服务软环境建设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一、关于把法律服务软环境建设纳入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战略规划问题 

  海事仲裁、海事法律服务等业务作为现代航运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航运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我市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学习上海、天津等地的先进做法,将法制环境建设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打造钦州国际航运中心提供完善的环境。 

  二、关于发挥设区市地方立法权作用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设区市的立法权限只能是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方面,目前对于航运体系方面的法律市人民政府尚无相关权限制定。但是,针对建议中提出的船舶登记制度改革、船舶保税登记制度、第二船籍登记制度等不涉及立法的规章,我市将积极研究,以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制定。 

  三、关于促进与东盟国家航运法律服务交流合作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东盟成员国法律制度较为复杂,既有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历史烙印,也有伊斯兰法律、佛教法律等宗教性法律的传统影响,越南、老挝等国又有社会主义法律的内容,真正发生争议时,法律依据本身不明和适用中的理解成为突出问题。目前我市按照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对外国籍船舶进行海事管理,所使用的有关检查文书文本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格式文本,在海事法律文本方面仍以我国目前加入的国际公约为依据。下一步,我们也将组织律师进行调研和学习,与东盟国家探讨建立法律服务协作模式,为中国企业及机构走进东盟市场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四、关于发挥仲裁和司法对航运中心建设的保障作用问题 

  为服务北部湾自贸试验区建设,20161217日,我市挂牌成立了钦州国际商事仲裁院,引进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制定实施与国际接轨的商事纠纷仲裁规则,具备了处理国际贸易纠纷的能力。目前我市拥有一支429人的仲裁员队伍,涵盖了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法律、贸易、金融等领域的专家,其中不乏航运方面的专家。目前,我市仲裁机构正在对自身体制、机制进行法定机构管理化改革,以为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创新动力为目标,力争形成归属明晰、紧贴市场、运行高效、服务良好、与国际接轨的体制格局。 

  关于设立钦州海事法院问题,我市多次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沟通,但因1999819日最高人民法院已在我区设立了北海海事法院,该院是国家在地方设立的10家海事专门法院之一(其他几个海事法院分别设在广州、上海、武汉、天津、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海口等港口城市),管辖我区所属港口、水域、北部湾海域及其岛屿和水域,以及云南省的澜沧江至湄公河等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的海事、海商案件和海事行政案件,因此,近年在我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可能性不大。但是,鉴于我市海事海商案件逐年增多,为推进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钦州基地项目建设,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同意在我市设立钦州海事法庭,隶属于北海海事法院,目前该法庭正在进行选址。 

  五、关于加大对专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的扶持力度问题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人才兴市战略,集中出台了“1+4”人才政策,即《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钦州市“一把手”抓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钦州市实施“520”计划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工作方案》《关于实施“海鸥计划”加快柔性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和《钦州市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试行办法》等4个配套政策。为吸引、集聚和留住人才我市还先后出台了《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办法》《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组建发展战略专家咨询委员会,着力构建有责任、有投入、有政策、有平台的人才优先发展格局。今年4月,我市与上海海事大学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建“中国(上海)自贸区供应链钦州研究院”协议、在职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在课题研究、人才培养、港航信息等方面开展了更加全面、紧密和深入的校地合作,为推动中国东盟港口城市互联互通、打造面向东盟合作的桥头堡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下一步我们将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3个环节,以制度建设、重点项目推进、发展平台构建为抓手,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基本满足钦州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可持续发展对不同层次、不同规格人才的需求,加快钦州航运人才高地建设。在律师事务所发展方面,我们将积极引导其进行专业化规划,在开展专业培训时,增强务实性培训内容,注重聘请熟悉港口、物流、航运、国际贸易、海事海商等法律业务的专家型教师进行培训。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3家有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国际物流、知识产权等专业特长的律师事务所。 

  感谢您对我市港口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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