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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爱在心 民生为重

2017-11-24 09:11 来源:钦州日报 字体: 【打印文章】

大爱在心 民生为重

——市民政局为民办实事纪实

本报记者 卓芍 通讯员 李炜霞

编者按: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面对繁重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上下紧抓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主动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展现新作为。本报从今日起开设“加强绩效考评推动科学发展”专栏,刊发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11个单位2017年度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工作、公众意见建议整改的完成情况及工作措施、成效亮点,敬请关注。

“生活有困难,找民政。”一句朴实的话语,真切地反映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怀,充分表达了困难群众对民政部门的无比信赖。

为了让百姓“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近年来,我市各级民政工作者不断适应新形势,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民政工作,以优质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低保有兜底

家住钦南区康熙岭镇横山村的邱大叔,妻子长年因病瘫痪床上,生活十分困难,五年前镇民政办为他们家两口人申请了农村低保。“我最初拿低保的时候每人每月只有70多元,到如今每人每月可以领到195元了,多亏每月有低保的390元,不然我们两口子的日子真的难熬。”

邱大叔的经历不是个例,今年上半年,随着物价的上涨,我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市辖区由500元提高到550元;灵山、浦北县由450元提高到495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865元提高到3300元,逐步缩小与扶贫标准的差距,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截至8月底,城市低保对象15764人,累计发放4093.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85774人,累计发放24963.46万元。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53.82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77.63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水平分别超过了自治区要求的300元和140元。

今年上半年我市在全区率先出台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改变了以往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只有基本生活供养金的做法,将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增加了照料护理费,基本生活标准也相应有所提高。目前各县区正在对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新标准,对在册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开展增发、补发工作。截至8月底,我市共计有2.4万多名城乡特困人员,领取了特困供养金5700多万元。

住房有保障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民政工作几乎囊括了一个人的生老病死。为切实把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办成群众放心工程,市民政局加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协调沟通,做好参保农户因灾倒房理赔工作。

亢剑是市民政局救灾科工作人员,他见证了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给受灾农户带来的利好。“因为受保农户都是只有一间可居住的房屋,而且房屋结构又比较简单易损,当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到他们房屋受损或倒塌的话,就能得到保险公司理赔,如果全倒的话能得到最高18000元的理赔,就能让他们居住得到保障,所以说这项政策非常有意义”。

2017年,自治区和市、县(区)财政分别按比例分担,共投入899万元,为我市79.6万户农村居民住房购买政策性保险,目前保费已全部到位,及时划拨给保险部门。截至8月底,我市共接农房报案281件,落实理赔件数281件,落实理赔金额165.16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伤残有补贴

浦北县小江街道办平马村委会的谢大爷,是低保户,同时也是一位一级重度残疾老人,从今年8月份起,他除了能领取低保救助外,每月还能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0元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0元。“每月除了低保金,我还能再多领100元,虽然100元不能解决什么大事情,但也显示出了党委政府对我们残疾人的关怀与帮助。”谢大爷感慨地对来探望他的民政办工作人员说道。

今年以来,我市在抓好各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两项补贴政策培训、熟悉发放流程的基础上,又着重从建立复核机制和常态化复核工作上下功夫,全程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动态管理,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1月—8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已惠及256300人次。“一头连着民,一头连着政,我们民政部门,做好惠及百姓、为民解困的民生工程,我们民政人,要将民政无小事,民字当头,服务无止境,融入我们的大脑和血液,变成自觉的意识和行动,要切实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尤其要与那些最弱势的陷于困境的群众同呼吸、共命运,为他们助燃生命的火焰,使他们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民政的温暖、人间的慈善和阳光。”市民政局钟翔局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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